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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将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户口性质本身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的,只看当事人怎么取舍: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
各有各的好处。城市户口:1、可申请经济适用室和限价室,比商社便宜得多。2、孩子上学应该很清楚。除了免除孩子的读书费,最重要的是能享受更好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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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第九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扩展资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第十条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法律意见】两者各有各的优势,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孩子的户口就可以申报在农村; 2,否则就可以在城市申报新生儿的户口,因为城市户口的师资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 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而且很多地区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不再受理户口“非转农”或者“农转非”),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农村相对较好,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就适合当事人;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正在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城市户口的师资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就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没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或者当事人不符合该政策的要求的,就不能转农了;4,建议当事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户口性质;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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