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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或者;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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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另外,若法律法规等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设立人还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人的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2、有公司章程、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发行与筹办事项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就程序而言,申请人应首先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登记,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换取营业执照。就材料而言,需要: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分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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