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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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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要求以下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江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33819元。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14460元。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20760元。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10885元。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仅限于残疾)。(1)医疗费用(住院费用):(2)后期治疗费用(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费用):(3)残疾赔偿。(4)误工费:本人月薪/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前一天。(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薪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100元)/天×住院天数。(7)营养费:10-30元(南昌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8)交通费、住宿费、救援费(以发票为准):(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以保险公司损失或物价局评估为准):(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11)残疾辅助器具费(截肢时需进行残疾辅助器具鉴定):(12)精神抚慰金:(一级3000,最高不超过5万)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费,但是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交通事故重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但是不同地点起诉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起诉地点直接影响了赔偿。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另外起诉的时候证据很关键,所以要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损失凭证、证明材料等。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以及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和对家庭的影响程度有关,并且有具体标准。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北京-顺义区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最严重部位的伤情是什么样的?有医院的护理建议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有没有确定要去哪里起诉了?具体伤情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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