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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市政工程包含的项目具体有: 1、道路交通工程。 2、河湖水系工程。 3、地下管线工程。 4、架空杆线工程。 5、街道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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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各种公共交通设施、供水、排水、煤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和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地下管道工程,如河道、桥梁、导向(排水)渠道、排水泵站、闸桥等。为常见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煤气、供热管部分和特殊用途的地下管道和人防通道等架空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线、通信线、无轨线和架空线的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走廊、画架、池塘、喷泉等)的建筑物,建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所(工厂)、车站、网站。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环境卫生等,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地下管道工程等。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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