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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无住房等)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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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有解决方法。毕业后户口落入了公司的集体户口。一般情况下你是不能转回农村原籍了。如果未就业或者在原籍有自己的房产(本人的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再或者与老家本村的人结婚是可以转回去的。如果想把户口迁到其他城市,需要到要迁入城市的人才市场或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和你现在的户籍卡去现在所在单位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到你要迁入的城市落户。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可以迁回家。应届生的档案和户籍安置,可以根据自己的毕业去向和就业方式进行选择,大致可以有以下四种方法:一、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籍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免费保管,如该生落实单位后,学校将发放《报到证》,该生持《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将户籍和档案将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如在二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同时学校将不发放《报到证》。在这二年免费保管档案期间。该生档案仍旧属于学籍档案,学校无法给该生出示有关人事关系的证明。二、应届生还可以选择将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在这方面很多大学生存在误解,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多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政策规定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是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接收;而黑龙江省则是人事厅统一接收;还有的省市要求应届生档案户籍派回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是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这就需要毕业生咨询当地的接收单位,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三、选择就业后把档案和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如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主管权,就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只需每年缴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工龄会在你的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四、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此协议期限一至三年不等,期满后可续签或是终止协议。在协议期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理转正手续。这种方式对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很有利,正规的就业指导中心部门的参与和协助,在安全性方面的保障更大。但很有可能因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造成信息提供不及时,以至于错过最佳创业及就业的时机。
集体户口,没有强制转移。但是,长期无关,有可能被取消注册(例如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户籍留在学校,2年以上也不转移,有可能被取消注册)。该前提下,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1、建议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2、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把户口迁回原籍落户;3、如果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可以申请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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