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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
1、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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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责任如下:(一)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二)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引起,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大部分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轻微作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过程如下:1。提出医疗事故纠纷;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收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向卫生局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申请赔偿;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局报告处理结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第一种情况是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职责,主动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是应医患双方要求,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过程中。双方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等级认识不一致,一致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进入诉讼阶段。原被告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双方争议的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官判断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由法院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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