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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以权利观点,处理离异后子女的更名和户口迁移。 一、离婚后的子女更名,其权利问题很复杂。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必须征得子女的同意,由监...
户口迁移问题建议您最好是询问一下转出地和转入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孩子改姓问题,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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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有规定,孩子的姓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可以自己选择,决定权在孩子自己。 另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权利是由法定监护人来行使的。就是说由行使监护权的一方行使,离婚后,一方可以给孩子更改姓名,并不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在法律上的认定是代理孩子改姓。 因为法律并无任何规定,这个姓什么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姓张、姓李、姓王、姓赵,父母并不拥有他姓什么的权利,没有这个规定。
我也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未发现“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想提醒你一下:毕业后再改麻烦更大,会产生姓名与毕业证不符的问题。姓名权是公民的人身权,派出所无权不让公民改名。我外甥女不久前改名,市公安局也是百般刁难,让其跑了几十趟也不给办,我最后给公安局有关人员说了:再办不了我将进行行政诉讼。结果一星期后就给办了。估计,实际上是公安局故意刁难,为了便于管理。
孩子父亲不同意,改不了的。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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