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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女职工劳动...
法定哺乳期为一年时间,是指从婴儿出生开始,至婴儿满一周岁时截止。如果婴儿体质特别虚弱,经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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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在1988年制定实施,《规定》明确,“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在这一年内,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对此,有不少年轻妈妈提出异议:“住得远的,1小时连家都赶不到,哪儿还有时间喂奶呀。”因此,很多坐班女职工认为这一规定“没有实际意义”。 对此,专家建议,职工可以推迟一小时上班,或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建议从上班时间中“砍”出一小时哺乳,因为往返时间是要包括在“一小时”内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过强劳动和禁忌劳动,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女工,一般不安排夜班。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在产假休完后,在哺乳期内每天有小时的哺乳假,国家法律没有连续休息不上班的哺乳假。但有些地方有些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比如广东省就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发给工资。参见《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但执行这一条的话,必须确有实际困难还得要单位领导批准。单位领导若不批准也没办法。但至少是有地方法律依据,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的。所以,要看你所在的是哪个地方,有没有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所以,无论怎样,你可以将实际困难告诉单位,向领导申请一下试一试,或者你可以表示休至哺乳期满但不要工资有些单位可以同意让员工将每天一小时的假折合成天,可以连续休大概一个月左右,工资照发。 综上可知,妇女在哺乳期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不变的,就是每天八小时,但是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不过,哺乳期的期限是有规定的,但遇到特殊情况的话,也是可以适当延长期限的。 (责任编辑:张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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