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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同在一个锅里搅勺子,即使到“大难来时各自飞”,男人也别失了风度。依我看,周女士离婚之前为给母亲治病而借的钱,丈夫有义务偿还。因为即...
离婚时夫妻债务还清当然是共同债务,但自然不需要还清。如果有人拿着已经还清的债务单据要钱,那就是虚假诉讼,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一方对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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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夫妻仍应就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在夫妻家事代理权范围外,对外负债应由夫妻双方合意而产生,夫妻一方擅自举债的行为与夫妻的对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连带债务的特征。如果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产生债务,则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论是自己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又此产生的债务显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该债务是基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产生,该财产的利益为一方所独自享有,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夫妻另一方不享有财产权利,当然不用承担因管理财产而生发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债务的承担不会因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既然是第2次起诉离婚的,那也应该总结一下第1次起诉离婚的一些经验。但哪些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哪些属于夫妻债务,法律上虽然有规定,具体还是要让夫妻两个人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区分的。
夫妻个人债务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承担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个人偿还的债务,但这种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与其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承担的债务。(4)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房产是归属于父母的名下,那么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分割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的。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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