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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资产重组的处理是应该按照当事人资产情况来决定的,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
资产重组审查报告需要进行严格的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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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又称资本经营、消费投资、连锁销售、亮点经济、离岸经济等,是中国大陆企业界创造的概念。它指利用市场法则,通过资本本身的技巧性运作或资本的科学运动,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的一种经营方式。简言之就是利用资本市场,以小变大、以无生有的诀窍和手段,通过买卖企业和资产而赚钱的经营活动[1]。
大资产重组草案或预案公布后,只有以下三种情况需再次停牌:一是,上市公司或重组方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需停牌一周公告说明。二是,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后,公司继续推进重组对方案作出调整时,一般停牌一个月以内。三是,重组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证监会通知正式审核时停牌一周。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的联系,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增量吸补。企业的存量资产全部投入改制后企业,作为改制后企业的部分资本,其它的注册资本依靠吸收新的股东投入,即资本增量靠外来注入。这种重组方式适合原资产清晰,投资主体单一,企业发展较好,资金短缺的企业。 2、净资产切割。企业评估完成后拟将净资产作为改制企业的注册资本,不需再注入新的资金,故可以切割部分净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这时,企业虽存量资产未动,但资产持有人发生变化,因而企业资产由单一变化为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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