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欠债不还,只写收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
如果欠债不还,只写收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与本案全与本案有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只有欠条没有转帐记录,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可能使财产灭失或难以追回,可以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作出判决之前也可以书面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1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