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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可以全权委托中介,但是在合同中一定要就自己的权利义务约定好,避免权益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
房屋买卖不得签订合同。由于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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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中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依附于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时,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处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由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包括房产证,因此不办理房产证不能过户:(一)房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遗赠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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