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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留所关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 2、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法院审判、定刑之前,犯人所暂时...
法院判6个月,如果是成年犯罪人的是在监狱执行,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在未成年看守所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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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修正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修正案第十五条)
被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第一,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一般要比行政拘留严重。 经常有人给我打电话咨询,一上来就说自己的亲友被拘留了,我首先要问明白,到底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关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已经拘留了多长时间了?因为当事人家属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通过问这三个问题就可以判断这一案件是不是构成刑事案件。一般来讲,行政拘留最长十五天,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的一个阶段,最长三十七天,以后还要经过漫长的刑事程序;行政拘留是羁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亲属羁押在看守所里,并且下发了《拘留通知书》,那你的亲属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事情已经比较严重了。 第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室居住。刑事拘留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针对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措施,也同时刑刑事案件初始阶段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三,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开始的标志,接下来是漫长的刑事司法程序。 当你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询问自己亲属的案件情况时,你最经常能听到的一句话就是“这案子得走程序!”那我来告诉你这事一个怎样复杂而漫长的程序。 刑事案件基本都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理阶段。刑事拘留发生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法律规定最长是37天,在这三十七天之内如果没能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接下来是逮捕阶段,一般最长2个月,但是可以延长期限;然后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半月,但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2次,一次以一个月为限;然后到法院审理阶段,一般是三个月以内审理完毕,但是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可以再延长六个月。根据我的统计,情节较轻的“小案子”从拘留到判决大概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应当去监狱执行。罪犯被人民法院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书生效后,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让罪犯在监狱进行劳动改造,但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的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去监狱执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罪犯应当在看守所接受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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