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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知本人和注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程序: 1、带户口本到准备注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2、填写户口注销申请书、由民警做笔录。 3、到公安...
重复户口不去注销,派出所有权选择注销一个,《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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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1、无本人申请的,经调查核实确属双重户口的,口头告知本人并发《重户注销事项告知函》,经告知后10日内当事人仍未提出申请的,按职权注销非法登记的户口;并于注销之日起3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已注销双重户口告知书。 2、重户注销后,在保留户口的常住人口管理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及相关重户信息。 3、重复户口注销后,注销地派出所应出具公民重复户口注销证明,为其变更其它社会登记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户口保留地派出所可根据当事人意愿,凭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将被注销户口的姓名直接登记为“曾用名”即可。 4、对重复户口当事人具有前科劣迹的,按“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户口注销地派出所要将注销情况书面通报原办案单位,告知其在公安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正、关联;户口保留地派出所要在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备注栏中加注前科劣迹人员信息。
符合条件而不给办理注销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上政府网站或者拨打12345网站投诉,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不管什么原因被派出所错误注销户口,均可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请向原户籍地派出所反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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