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必须在15天内向有关部门领取违反交通规则的证明书处理和罚款,过期不处理的,从第16天开始每天从罚款的3%领取滞...
现场开单都会开具违法情况和处罚情况,自收到处罚书之日起,必须15天内去处理完毕,逾期将会每天按罚款金额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电子违章记录有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4月1日起滞纳金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如果是非现场处罚,您可以等到验车前在去处理,接受处理之后去银行交罚款。如果是现场处罚,需要您在15天内到银行去交罚款。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建议您及时到银行去缴纳罚款。
交通罚款滞纳金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一百九条规定,交通违法者必须在收到交通违法凭证后15日内到有关部门处理或者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天起每天按罚款的3%收取滞纳金。公安部计划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公安部近日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项是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九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但没有规定处以罚款的上限。在实际执行中,一旦当事人延迟缴纳罚款,可能会出现额外罚款金额大于原罚款金额的情况。相当一部分人因为不知道自己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或者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在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的规定。也就是说,天价滞纳金和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结束。交通违法滞纳金有上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没有规定处以罚款的上限。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延迟缴纳罚款,导致额外罚款远远大于原罚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一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罚,加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此前,在公安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82%的意见同意这一规定。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但没有规定处以罚款的上限。在实际执行中,一旦当事人延迟缴纳罚款,可能会出现额外罚款金额大于原罚款金额的情况。相当一部分人因为不知道自己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或者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5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