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真的找不到的,最后的办法可能会是公告送达。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
找不到被告,可以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传票不能直接送达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送达有很多种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确实找不到人的,则会公告送达。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可以由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