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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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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60%×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6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10鉴定费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10级伤残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害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10级伤残的标准。构成伤残的,受害人除了享有常见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伙食费等赔偿项目外,还可主张伤残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省10级伤残受害人可获赔偿项目计算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其中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受害人一方提供相应的损失数额证据,通过简单的加、减即可。以下主要介绍伤残项目计算的内容,也即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均属伤残案件中特有的项目,根据《解释》的规定,与省的相关经济统计数据有关:一、残疾赔偿金10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按照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受害人年龄计算。在《2015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可知2015年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8838元/年、10993元/年,这样经过计算可以得出如下数据:省2016年10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标准户口/年龄60周岁下受害人60至75周岁间受害人75周岁以上受害人城镇户口57676元28838×(受害人年龄-20)×10%(元)14419元农村户口21986元10993×(受害人年龄-20)×10%(元)5496.5元二、被扶养人生活费10级伤残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按照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结合被扶养人年龄计算。在《2015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可知2015年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9501元/年、9691元/年,这样经过计算可以得出如下数据:省2016年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省2016年10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受害人户口/被扶养人年龄被扶养人为18周岁下未成年人被扶养人为60周岁下的成年人被扶养人为60至75周岁的人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的人城镇户口19501×(18-被扶养人年龄)÷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19501×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19501×(被扶养人年龄-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19501×5-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农村户口9691×(18-被扶养人年龄)÷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9691×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9691×(被扶养人年龄-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9691×5-20÷法定扶养人人数×10%(元)备注上述公式中,法定扶养人是指依法对被扶养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第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票据结算。其次,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费由法院按照当地实践标准计算,各地不同。第三,误工费=误工时间(定残日前一天或具体误工期限)×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时间×护士收入。第四,残疾赔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年限(60岁以下计算20年,60岁以上,每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计算5年)。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生活消费支出)×年限(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60岁以下20年,60岁以上,每年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5年)。第五,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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