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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大陆居民需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台湾...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代两代都可以)。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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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明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离婚或丧偶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从2016年2月份开始用于张贴在结婚证上的双人头像合影照片,标准尺寸是2寸(之前是大二寸),人物载边一般在胸至肩以上,背景一般为红色。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53mm*35mm(宽*高)”。)。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属于二婚的还需要携带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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