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领导,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情节恶劣,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