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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的条件:1、有稳定合法的居住场所;2、有稳定的职业;3、参加社保6个月。...
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办理暂住证。2、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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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一)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公安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部门、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公安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三)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公安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四)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一、办理暂住证所需的资料应持有以下证明书,证明书应在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1、居民身份证明书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发行的身份证明书2、暂住在市内(农)户内或租赁住宅内的,应提交户籍(住宅)主户籍簿或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即可),证明书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籍(住宅)主应注明事务员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最近一寸正面无冠黑白照片3张。处理期限:对于证明书和证明书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地方来北京的人,暂住地派出所必须当场处理,发行证明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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