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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贵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但作为员工是弱势群体,你找人事部门或老总要...
一、准备相关材料 1、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 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个人身份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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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材料:(1)企业参保人员转入1。缴费单位提供转入职工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2。近期工资支付表或核定表3。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清单转移清单应明确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缴费基数。4、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二)企业参保人员转出1、职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注明基金开户银行及账户)2、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减少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三)个人参保人员转移1、单位接收函(需注明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开户银行)2、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复印件2份(由用人单位提供)3、劳动保障手册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注:转入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转入办理流程1。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缴纳保险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需签字)、身份证复印件;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人或参保人员说明原因。三、原参保地社会保障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二)转出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二、社会保障机构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为转出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三、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相关材料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转移资金,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至接受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转移流程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缴费账户建帐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二、临时建帐地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当在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的收据传送至临时账户建立地社保机构。三、临时建帐地社保机构收到《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的回执,按照经办规定办理转出手续。4、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转移基金金额应按规定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支付职工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调动程序原件和复印件;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其他。个人跨区域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当随本人转移,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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