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是指依照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根据我...
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录在履行完债务偿还义务之后就可以解除。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上失信人名单的处罚方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录在履行完债务偿还义务之后就可以解除。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上失信人名单的处罚方法,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或认为失信信息有误可申请法院予以纠正。也就是履行完义务的,可以申请解除。
失信人员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根据《最高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几项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被执行人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抵制执行情节严重或有多种失信行为的,可延长1~3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或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事先删除失信信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的确定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等方法避免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命令的;(6)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和解决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6人已浏览
723人已浏览
854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