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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
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按现场勘察笔录、被害人陈述、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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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3)证人证言;(4)受害者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识别、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但确实受到非法侵害的,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强奸未遂犯,可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强奸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关系,所以收集的证据主要是围绕这一事实收集的,即证明行为人在强奸故意的控制下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可以认为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凡是能够证明强奸事实存在的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例如:嫌疑人遗留下来的精斑、内裤、附近人听到的动静等等。但有的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如精斑),有的则需要串联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强奸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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