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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
如果当事人已经将户口转到该厂的集体户口上,当事人就不属于该村集体户口了,依据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是不能在农村直接承包土地的。 如果要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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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前提下,是可以的: 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26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子女出生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到期的,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 2、当事人的子女未承包本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基于该项的补差,也就不能享受,只能等本次承包到期,村里重新发包后,再享受该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在承包期内,除非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否则集体组织(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发包方违法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关于你的承包地:首先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发包方不应当收回你的承包地。将来你的户口迁到别的村了,如果在你迁入的村没有取得承包地,你现在的承包地也不应当收回。2、关于孩子是否能取得承包地的问题:如果村里留有机动地或者有依法交回、收回的承包地,应当在机动地或者交回、收回的承包地里为你的孩子分配承包地。如果你村进行新一轮的土地承包,你的孩子和其他村民一样具有土地承包权。关于农民土地承包问题,各省还有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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