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发生了故意伤害有案底。只要是犯罪判刑,都会被产生犯罪记录,会记录在案,产生案底不可消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有案底。但是,如果他人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原因受轻伤,能够得到受害人的理解,公安机关同意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记录。
故意伤害轻微伤一般不予刑事立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八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故意伤害立案以后,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只是轻伤,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进行赔偿以后,可以撤销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0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