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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拉客这样处罚: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批准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许可证等手续。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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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引客户是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是指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超出核定范围经营,但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者无法核实金钱交易行为的,不能视为非法经营。那么,如何处罚非法经营呢?非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处罚规定):客运/货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车非法营运的处罚如下: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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