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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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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终止,取决于合同终止的条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终止有三种:协商终止、协议终止、法定终止。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买卖解除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发出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待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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