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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术后并发淋巴漏的,如果医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的手术操作,也做到了防范的措施,那么就不能属于医疗事故,反之,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
患者术后并发淋巴漏的,如果医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的手术操作,也做到了防范的措施,那么就不能属于医疗事故,反之,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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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法律上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如果没有重大失误,患者死亡等问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医院误诊是否是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1、有类似案例可供参考:广东徐闻县一家医院为一名患者体检得出未见异常结论,不到一年,该名患者被检出癌症晚期,后因癌症去世,死者家属为此提起诉讼。今年7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调解了该案: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家属19万元。2、漏疹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应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医院因漏诊而对患者患癌症晚期及支付高额晚期治疗费用这一后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若不具备以上条件,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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