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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发生的话为工亡。需要工厂赔偿您的损失。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
遇到这种非正常死亡的情况,首先要报警,然后警方会鉴定死者的死因,最终可以确定工厂的责任。看下来,你们这个企业处理这种事情糊里又糊涂,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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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长沙的话如果是因为工死亡的话,工厂应该承担工伤死亡赔偿责任大概是35万元左右,如果你亲人还有需要抚养的人,还应该给予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小孩计算至18周岁,老人计算至80周岁。如果违反刑事法律规定,构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话,工厂的负责人可能要承担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欢迎你光临刘蓉芳律师工作室,刘蓉芳律师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你所说的情况不清晰,你所说的意外死亡,究竟是什么原因死亡,是因工厂的设施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意外死亡,亦或是自身原因意外死亡,不同的原因责任承担亦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是因个人的原因意外死亡,则工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只需根据广东省劳动厅的规定给予相当于十五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此款约为壹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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