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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是公民享有经营权的体现,因此,注销营业执照后只要拟重新从事经营活动,仍然可以办理营业执照。(2)重新申请营业执...
不影响。 营业执照吊销只是涉及公司法人,如果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话,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会有影响。 但是,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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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没有参加去年的年检,那么营业执照未年检怎么办,你首先要向你当初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的那个工商局去查询一下,看看你的营业执照是否已经被吊销。 2、如果已经被吊销,就万事皆休,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吊销的公司名称三年内不允许再次使用。 3、如果还没有被吊销,你就庆幸吧!因为今年已经取消了年检,没有办法再以“未年检”为由对你进行处罚了。你算是躲过了一劫。 4、不过,等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实施,我估计像这种没有参加去年年检,又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会被列入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和公示。
如果只是用于员工就餐,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同时对外经营,等同于饭店。 餐饮服务营业执照的办理需要提供的许可证比较多,但是每个地区对许可证的要求都不尽相同,《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批文》、《卫生许可证》(很多地区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据所处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许可》(根据经营场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办理的规格也不同)。这些许可证多数地区已经改为后置许可,也就是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许可证。 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说明。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项目,提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餐饮服务项目因涉及到公共场所经营项目,还应提交区卫生局核发《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工商营业执照遗失需要进行补办,请准备如下手续: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证明中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登报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并作废,办理时需携带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报纸不要剪);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补办,请准备如下手续: 一、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携带以下资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申办单位出具的遗失或补发证明; 3.组织机构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件副本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年检标识在背面的,需复印背面;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A4规格复印件; 5.未遗失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登报的要求请咨询代码证的颁发单位。企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发生遗失、被盗、毁损的,必须在登报声明作废后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相应窗口出示、提供如下证件、资料,办理补办手续: 1、出示现存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全部遗失,则不做该项要求)。 2、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报纸原件。 3、提供加盖了纳税人公章的《补办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申请报告》。 4、交付《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工本费。其他许可证类遗失补办,请咨询相应的许可证颁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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