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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融资往往需要各种方式。作为公司的创始人或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一种常见的手段。那么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有哪些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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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质押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4、质押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二)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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