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存在有效借条的情况下,追讨债款应当注意时间。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也可以起诉,也...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知你的借条有没有写还钱的日期,如果写了,那么你须在约定的还款日期的2年内起诉,法院才会保护你的权益,如果没写,你可以随时起诉。 依你现在的情况,如果债务人躲起来,你只有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他的财产线索的话,可以要求查封他的财产,这样即使他现在没有钱还,你以后任何只要他有钱的时候都可以向他要回你的钱,不给的话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因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一种就是,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一般借条会约定还款时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从借出之日起,20年内都可以主张,一旦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诉讼时效起算,为两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期限届满之日起,诉讼时效起算,两年内如果向对方主张自己的债权,那么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会影响债权人的胜诉权。借条甲方XXX(身份证号:)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借款利息为:%(年利率)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付违约金xxx。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注:还可以在其中添加因为什么原因借款,其中借款期限没写的话,就是不定期的。你可以随时主张还钱。诉讼时效从你主张还钱时开始计算。其中借款利息没写的话,就是无利息的。逾期利息从到期日或者你主张还款日(没写借款期限)开始计算。因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