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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适用此项规定...
第一,原则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第二,如果有新、新理由,可不受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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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会支持的。【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 一、原则上无新情况,新理由,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第 二、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 第 三、若在此期间,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也不受6个月的限制。
如果法院判决不离,6个月后原起诉方可以再行起诉,如果六个月期间双方没有和好的迹象,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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