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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T16180-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180-2014,眼部残疾鉴定标准如下: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只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确; 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第一眼有无光感,第二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为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切除或眶内容切除,另一侧眼睛矫正视力为0.1或视野为24%(或半径≤15°); 四、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为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为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那么这就是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了。
眼部伤残鉴定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等因素综合判断伤残等级,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为五级工伤;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害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后果为主,损伤当时的伤情为辅,如一眼萎缩或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为重伤一级;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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