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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所有权证; 3、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地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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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提供材料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地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簿、身份证、等;法人提交营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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