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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或者具备专业资格的单位,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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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鉴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1、你鉴定的笔迹发生于1995-1998年间,从鉴定技术要求上一般应该提供1995-1998年的有效签名。法院的要求是正确的。如果实在找不到五份,可以提供95年前的一并鉴定,但能否被鉴定确认,以及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采信,还要看其他证据的情况。也就是说这是个尽力而为的事情。2、法律不禁止任何时候的笔迹去做鉴定,关键是鉴定后的结论与本案是否有关,是否可采信。这是证据学的范畴,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3、鉴定价格,各地方各级别不等,法院会通知你。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以上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之中可以对笔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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