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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了需要接受审验吗? 一、驾驶证的审验手续: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且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了需要接受审验吗? 一、驾驶证的审验手续: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且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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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了需要接受审验吗? 一、驾驶证的审验手续: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且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自行登录天津市交通安全网学习,学习后就近选择交警支队办理审验手续。 2、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如实填写《身体状况申报表》,不需要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参加审验时须提交驾驶证和《身体情况申报表》,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记分达到12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验。 此外,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且无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自行登录天津市交通安全网进行相关交通安全学习即可。 二、逾期不参加审验的后果: 1、逾期未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由交管部门处500元罚款。同时,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降低准驾记录后再恢复很难。降低最高准驾记录后,想再恢复到原有记录至少需要三年时间。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公交管〔2012〕77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大中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A1、A2、B1、B2)驾驶人或校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如何判断您的驾驶证是否需要审验并如何办理呢,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打开您的驾驶证,看“准驾车型”一栏是否具有A1、A2、B1、B2这四种准驾车型中的一种或多种(或是校车驾驶人)。如有,您的驾驶证就是属于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的驾驶证;如无,不需办理审验业务。 第二步,确定需要审验后,再确定审验的截至日期,请看您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一栏的日期“月、日”,例:“2001-06-08”的“月、日”就是“06-08”。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以后,今年需办理审验业务(按上例,审验截至日期为2012年6月8日);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之前,明年再办理审验业务,审验截至日期为2013年+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 第三步,确定审验日期后,请在审验截至日期临近前(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审验),到市区总所、分所、县所(登记服务站暂不办理)办理大中客货车的审验,办理后,审验信息将签注在驾驶证副页反面。所以请您办理驾证审验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和驾驶证件。如果同时到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则必须同时提交体检证明;未到提交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的,不需提供。 大中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每年增加一次审验业务,其中一次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合并办理)、年满60周岁驾驶人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C5类驾驶人每3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业务仍保留,也需正常办理。
一、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2011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7起。从肇事车型看,大中型客货车肇事23起,占85.2%;其中16起为客车肇事,占51.9%。从违法行为看,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了更加严格地管理大中型客货车,有效预防因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公安部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速、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关于超速违法行为,一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二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关于超员,一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二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三是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二、新规实施后大中型客货车严重违法的处罚 123号令实施后,大中型客货车有严重违法,其驾驶人除了被《道路交通法》处罚,还可能遭遇驾照降级。 2013年1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如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等情形的,都将被降低最高准驾车型。持A1、A2、A3、B1、B2驾照的驾驶人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或有一个积分周期内积满12分记录的,或者是连续3个积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都将降低最高准驾车型。重新申请要看记录。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降到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如需重新申请降级前的准驾车型,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和牵引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在最近的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需要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增驾其他车型时,如在增驾车型的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除按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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