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报告书。二、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处理流程给你参考.1.工伤原则由单位申报,如需查询单位有无申报工伤,带工伤者身份证和单位工作牌到社保局工伤窗口申请查询;特别注意,工伤申报只有一年期限,从工伤发生之日起算。2.单位如果不申报,到单位所在区镇劳动保障所举报,由劳动保障所协调处理,出具协调处理书;协调不成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然后等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劳动合同,先到所在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举报申请确认实质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会出面先调解,出具调解证明,调解不成的,凭调解证明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书后再自行申报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海工伤报销流程 到上海市你所在的区社保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原件(若原始票据无医疗费用明细的,还应当提供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工伤(含:急诊留观)的应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若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中包含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和基金承担两部分的,需提供由就诊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清单; (4)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显示医疗费用中存在打包费用的(如:治疗费、材料费、中草药费等),需要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该打包费用的明细信息。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4、工伤职工近亲属与工伤职工本人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5、待遇享受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的银行实名制结算账户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其中之一);在异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选择邮汇方式的,还应提供准确的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4)等待报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