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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遗弃的动物在遗弃期间咬伤他人的,原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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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对动物伤人案件损害后果的计算,还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三)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宠物狗受惊吓咬人的,主人要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主人即使没有任何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话,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即使是第三人致宠物狗受惊吓的,主人也不能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为了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动物侵权,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只有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其他任何情况都不能够免责或减轻责任。第三人和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关系而言,两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不真正连带债务关系。因为第三人是终局的责任人,所以,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向其追偿,而且是全部求偿权。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责任中的一部分,在当今社会已经越来越受到学者和公众的关注。宠物在饲养宠物的家庭中发挥中不可忽视的精神作用,大多数的家庭中多饲养着宠物,主人在自己不方便照顾时可以寄养在宠物店。宠物在此期间咬伤他人,宠物店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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