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 (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之后;就能够凭借独生子女证享受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①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②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③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④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⑤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
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发布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根据《方案》,中央政府制定了计划生育保障补贴国家基本标准,提高了独生子女补贴标准,这意味着之前实施的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到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补贴形式由中央政府安排。《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由其所在单位执行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4,023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