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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也可以依法转让。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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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想和几个朋友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小明可以用房子的使用权作为出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财产。可见,我国《公司法》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 所以,如果小明的房屋使用权明确,可以作为股东出资进行评估。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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