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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
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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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
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是45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如果自受理之日起超过60日未裁决,申请人可以拿着仲裁受理通知书,以及起诉书、证据等到法院立案,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仲裁庭是否会支持你的请求,这要看庭审过程,证据的质证情况,不能凭单方证据下判断。 如果你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你应该签收,并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不签收,仲裁庭可以通过公告送达,一样能使裁决生效,只不过时间延长而已。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一经起诉,裁决书即不发生效力,一切则依法院判决。
经济纠纷开庭后,如果是第一审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案情简易程度,可以采取两种审理方式: 一种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是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一个书记员记录,这种审理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第二种是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两名陪审员审理案件,一名书记员记录。这种案件是在法院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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