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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注: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
根据《道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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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的扣押期限不得超过25天(包括20天的检查、鉴定期限和5天的通知取车期限);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事故车辆的扣押期限不得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的通知取车期限);但是,一方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在这种情况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造成一般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员,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吊扣驾驶证。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一般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扣2分。
二、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据交通规定,当交管部门对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及鉴定完成的期限,是不能够超过20日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则要上报给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来批准,这个最长不可超过60天。但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那天算起5天内,公关机关的交管部门要通知当事人要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的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于一些逃逸的驾驶人,那些无主车辆或是通知了当事人在30天后不领取车辆,通过公告3个月,依然不接受处理,将会对扣留的车辆进行依法的处理。所以对于事故最多扣车多少天的问题,那得看事故责任,当交警来处理事故时,是有权扣留车辆不可超过60天。一般来说,交警在扣车时,都会告诉车主扣车的期限,所以车主根本就无需担心扣车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取车并取走自己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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