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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又称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有权在一定时间内照顾和照顾对方。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取决于各...
男性没有产假,但可以享受陪产假。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享受陪产假的天数也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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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享受正常的产假,不少于90日,丈夫陪护假是7天 《人口于计划生育条法》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延长至180日,丈夫陪护假是5-10日,可适当延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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