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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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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理等自然因素,现实中会有双胞胎,乃至多胞胎的情况出现。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只生育一次,政府同样是会给予他们独生子女奖励的,只是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要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不管这个子女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生育了另一个子女,虽然事实上他们只有一个亲生子女,但并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多少与是否下岗职工无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三)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可以的。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1.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增加产假; 3.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4.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5.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 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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