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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
厦门失业保险费领取条件:1。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2、60岁以下15年的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需要连续缴费。未连续缴费的,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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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厦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相应调整为第一级1445元/月,第二级1530元/月,第三级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比去年大幅提高,每月标准平均上升幅度达到13、3%。2、厦门市户籍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使用者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满一年的二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求职要求的三是失业登记,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符合条件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可进行网上办理或收集提供相关材料,或到各自所属的市区社保中心前台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劳动者非自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劳动者。符合上述三条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向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根据社保机构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由本人凭《劳动就业手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必须按照社保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逾期未领,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处理。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根据社保机构核定的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凭《社会保险登记卡》到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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