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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具体责任划分都是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没有意外的话,摩托车与小轿车承担同等责任,同时,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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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正常行驶在主干道上的摩托车(无牌照、无驾驶证)撞上从左侧岔道直开出前方车轮跨过中心线小轿车的前车轮,致使坐在摩托车后的人员受伤,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员离开现场,报警后,交警将小轿车驾驶员及受伤人带到交警,交警让受伤人自己到医院检查,受伤人先垫付费用,第二天,摩托车驾驶员自己到交警接受处理。试问受伤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责任一般由公安交通警察部门事故处理中心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但就赔偿问题来讲,受伤人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由小轿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小轿车方根据责任大小赔偿。摩托车和小轿车的损失由对方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赔不足的根据各自过错给予对方赔偿。
1、未超过对方车辆保险(交强险)的部分,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保险额:医疗费1万元,第三人无责任险11万,财产损失2000元。超过这个范围的部分,由摩托车方和对方的小车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2、你母亲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并可以要求对方的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连带赔偿以下内容的损失: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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