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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机动车办理过户时携带执行书,判决书去办理即可。下面详细说一下所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及办理过户的地址。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
带法院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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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机动车过户,如果车是济南本地的车,车主可以携带齐过户手续到华瑞源机动车服务站办理过户。 法院判决的机动车过户时无需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直接在机动车服务站办理过户即可。车辆过户时需要先把车的违章处理掉。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
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购买取得法院拍卖的车辆的,在过户时应该取得法院裁定该车辆所有权归你所有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准备好过户需要的其它资料,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将车辆过户到你的名下、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或者人民检察院、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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