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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
继承权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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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同其他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理由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得的合法财产或者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促使了法律法规的健全,从而保障了人民生活的质量。要是您对我国法律法规存在有疑惑,欢迎您进入ask.com进行法律知识的咨询。选择我们,您们的权益将会更有保障!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株洲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办法的相关知识,株洲市的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办法由株洲市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一个规定,在补偿的时候需要根据这个办法来补偿。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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