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
首先要明确,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程序。双方一致申请的,交警部门才会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交警部门一般会做以下工作(一)介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警察这样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确定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5、确定赔偿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首先要明确,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程序。双方一致申请的,交警部门才会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交警部门一般会做以下工作(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证明;(三)分析当事人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证明确定的当事人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当事人分担的金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理费、折价赔偿费按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的依据如下:(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1,091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